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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承担上级政府委托或授权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建立健全并执行统一指挥协调执法的工作机制,与市级有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沟通,统筹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等工作;参与对上级派驻执法机构工作考核;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其他综合执法相关工作。负责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