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受理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工作要求,从严从实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重拳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筑牢食品安全监管防线,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漠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积极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种植养殖源头污染问题。违法经营、使用禁限(停)用农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兽药,畜禽养殖非法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行为。
(二)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肉品来源不明、私屠滥宰、畜禽注水注药,制售假冒伪劣肉制品,低价肉冒充高价肉、预制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等消费欺诈行为。
(三)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未严格审核商户资质,入网餐饮单位无证无照、资质造假、环境卫生不达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幽灵外卖”乱象。
(四)重点场所食品安全问题。实体餐饮、农贸市场、农村零售商铺销售山寨食品、假冒侵权食品,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后厨脏乱、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学校、养老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采购使用过期变质、“三无”食材等问题。
(五)保健食品违法经营问题。夸大保健食品功能功效、虚假标注成分,以免费体检、健康讲座等形式诱导老年人购买保健食品,线上线下虚假宣传、违规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等行为。
(六)餐饮具洗消不达标问题。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流程不规范,使用未经消毒或不合格一次性餐饮具,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工艺流程不合规、记录弄虚作假等问题。
(七)涉俄商品食品安全问题。俄罗斯进口乳粉、蜂蜜、酒类等食品标签标识不合规、掺杂掺假、制假售假,涉俄食品经营主体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行不严,无证非法生产加工涉俄食品等行为。
(八)景区及景区周边食品安全问题。景区及周边食品经营主体销售过期、变质、“三无”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食品安全管控缺失等违法违规行为。
(九)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食品安全监管履职不力、吃拿卡要、执法不严等问题。
二、线索举报须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上述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在工作日时间进行举报;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对所提供线索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无明确举报对象、违法事实及具体线索的;
(二)举报内容不属于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范围的;
(三)已被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或其他监管部门受理的;
(四)正在或者已经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法定程序的;
(五)对食品相关行政复议、诉讼结果不服的;
(六)其他不属于食品安全线索受理范围的。
三、线索举报方式
受理部门:漠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举报电话:0457-2884442
受理地址:漠河市西林吉镇中华路9号漠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长期受理相关线索举报。
漠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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