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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河市2026年拟享受抵边村落户居住人员住房补助资金公告

日期:2026-09-07 03:23 来源:漠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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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宗委、省财政厅20211112日联合下发《关于落实抵边村落户居住人员住房补助政策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非我省边境地区具有劳动能力到我省抵边村落户且长期居住的人口,省级财政给予每户1.5万元住房补助。经反复审查核实,我市抵边村落户居住人员住房补助符合资金发放标准共9户(9人)别为:

兴安镇二十五站村居民,户主姜艳红,20236月由绥化市青冈县迁入;兴安镇古城村居民,户主张东生,20234月由哈尔滨市双城区迁入;兴安镇大河西村居民,户主李井霞,20216月由吉林省敦化市迁入;兴安镇大河西村居民,户主刘洋,20233月由绥化市绥棱县迁入;兴安镇大河西村居民,户主吕红臣,202011月由哈尔滨市宾县迁入;兴安镇大河西村居民,户主李密,202011月由哈尔滨市宾县迁入;北极镇北红村居民,户主吴枫梅,20216月由内蒙古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迁入;北极镇北红村居民,户主李文静,20212月由黑龙江省富锦市迁入;北极镇北红村居民,户主李鑫,20212月由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迁入。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漠河市拟享受抵边村落户居住人员住房补助资金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公告时间:(20260907日-20260920日),如对以上享受抵边村落户居住人员住房补助资金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漠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映。

监督电话:04572886938

漠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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