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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槽河河道治理项目两处林木权属情况公示

日期:2026-04-10 05:58 来源:漠河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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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2026年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及市委一届第120次常委会会议工作部署,全力推进老槽河幸福河湖建设及“清四乱”工作彻底完成,依法规范开展林木权属认定工作,维护林权权利人合法权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经现场实地勘测、权属核实、界址确认,并与当事人充分沟通、政策讲解,当事人对权属认定结果无异议,同意按程序推进后续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林木位置及范围

本次公示林木位于漠河市西林吉镇老槽河二号桥下游300m处,总面积7hm²,涉及园林绿化树种共计15059株(丛),涵盖树种31种,其中乔木17种、灌木14种;从河岸分布来看,西岸林木共8117株(丛),东岸共6942株(丛),位置明确、界址清晰,四至范围以现场勘测界桩为准。

二、林木权属情况

经现场核查、资料核验及多方佐证,该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及相关补偿权益归属如下:

权利人姓名:贾瑞会

身份证号码:2327241963XXXXXXXX,权属来源说明:该林木由当事人逐步由蔬菜种植调整为苗木培育,历经两代人持续经营已形成一定规模,形成稳定的林地现状。林木所有权经当事人陈述、周边邻居证言佐证,并结合当事人提供的当年购买苗木发票等原始凭证综合认定,权属来源真实有效,无权属争议、无抵押查封及其他权利纠纷。

三、沟通协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及工作人员已就老槽河幸福河湖建设、“清四乱”相关政策要求、林木权属认定依据、现场核查结果、补偿标准及后续工作流程,与当事人进行当面沟通、充分告知、细致解释。本次公示仅对林木权属进行认定。后续有关林木补偿的标准、计算方式及具体金额,将另行与当事人协商签订协议。若双方无法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或当事人拒绝履行腾退义务,本公示不作为强制执行的直接依据,所涉争议依法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四、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限自2026年4月10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止。

五、异议受理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林木权属有异议、主张相关权利,或能提供其他合法有效权属证明的单位、个人,请在公示期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权属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向漠河市水务局(联系电话:0457-2887279,联系人:王辉)反映。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无异议,将按会议要求及法定程序推进后续补偿协议签订及场地腾退工作。

特此公示。

漠河市水务局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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