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漠河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根据《漠河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将我市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
一、场址位置
漠河市西山电视转播台西侧
二、服务范围
漠河市范围内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不含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三、管理要求
1.各类建筑垃圾须经核准后,由具备资质的车辆规范运至本场,严禁沿途遗撒、随意倾倒、抛撒堆放。
2.严禁接收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危险废物及其他违禁废弃物。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单位:漠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457-2889589
漠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0日

黑公网安备 232723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