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审计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自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7月31日,对漠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我市高度重视,认真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情况进行梳理,并全部采纳落实。现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提高思想站位,明确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问题本质。召开常委会1次、常务会1次,要求各责任单位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成立以市分管领导为组长,各责任单位为成员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落靠整改任务,确保充分完成审计整改工作。
(二)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落实措施。制定《2023年度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和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完成时限,同时要求责任单位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二、整改内容
审计问题一: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
(一)未按规定成立农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整改进展:已召开整改相关会议,成立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委员会。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农业现代产业园建设规划建设方向不符合政策规定
整改进展:已召开产业园专题会议,目前,各林业局已按要求吸纳园区农户开展生产作业,持续带动周边农民增收。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审计问题二:乡村振兴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超进度支付工程款
整改进展:一是已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约谈,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目前施工单位已按要求完成现场整改,该项目已完成验收。二是已对监理单位进行处罚,清退现场驻场监理,更换监理员,对项目总监予以警告,再次出现此类情况将报送建筑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三是制定了项目建设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在下一步项目管理中,加强业务人员学习,保障资金合理支出。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应收未收履约保证金
整改进展:一是中标单位已开具履约担保函。二是已建立长效制度,常态化开展业务人员培训,保障项目程序合理合规。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审计问题三: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晾晒场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整改进展:一是建设单位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表,按照2025年文件,不涉及办理用地手续。二是已通过地区主管部门设计变更评审,完成工程调减。三是已建立长效制度,常态化开展业务人员培训,保障项目程序合理合规。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生产路未设置错车道和末端掉头点
整改进展:一是建设单位已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补充签证调头点一处。二是已建立长效制度,常态化开展业务人员培训,保障项目设计合理合规。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未监督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整改进展:一是中标单位已办理农民工工资专户程序,并在当地人力资源部门备案。二是已建立长效制度,常态化开展业务人员培训,保障项目程序合理合规。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四)工程未按设计施工,影响工程质量
1.整改进展:一是已对施工单位法人及项目经理约谈,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目前该项目已竣工通过验收。二是对施工单位下达整改督办通知,施工单位已按要求完成问题整改。三是对监理公司下达整改通知,清退现场驻场监理,更换监理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整改进展:一是已下达整改督办通知,在项目工程结算阶段,对该分项工程超出实际完成部分予以核减。二是已制定项目建设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在下一步项目管理中,加强业务人员学习,保障资金合理支出。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审计问题四:乡村振兴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
(一)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未完成
整改进展:根据审计意见,重新规划了百草园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并指派专人督导加快建设进度以及资金支付进度,项目现已全部建设完成,完成资金拨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优化措施,切实强化审计成果运用
今后,我市将以审计整改为契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强分析研究,强化结果运用,深化监督落实,强化源头管控,加快补齐短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