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和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漠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5年3月至5月,对马建国同志2022年9月以来担任立人学校校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马建国同志任职期间,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民生保障和改善、履行校长职责等方面,能够较好地履行经济责任。在本次审计范围内,未发现马建国同志本人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本次审计也发现,马建国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民生保障和改善、经济风险防范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
1.食堂菜单、食品留样记录、菜品销货清单不一致。
2.未将政府采购项目及金额列入年初预算。
3.批量购进图书未进固定资产。
4.未经财政批准出借固定资产。
5.固定资产应报废未报废。
6.超面积缴纳取暖费。
7.未按合同约定进行付款,在项目验收前提前支付尾款。
8.超范围核销出差伙食补助。
9.未经机构编制工作动议,私自增设内设机构。
10.未经审批2人长期借调至上级部门。
三、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务内控与预算管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完善预算编制机制,将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需求纳入年初预算,提前谋划重大项目。规范资金支付流程,加强合同履约管理,明确“先验收后付款”原则,杜绝超进度支付。
(二)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堵塞廉政与安全漏洞。学习固定资产分类管理相关细则,明确批量购入图书等物品的资产入账标准,杜绝账实不符。对待报废资产按程序报批,限时完成清理。强化食堂安全与廉政监管,实行“采购-留样-菜单”三单备案,每日核对,定期公开采购数据,防范食品安全与资金挪用风险。
(三)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深化责任主体意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如有工作需要调整,及时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提出机构编制工作动议。对借调人员限期清退回校或补办审批手续,严禁变相突破编制限制。组织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漠河市借调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问题后,被审计单位已采纳审计意见建议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