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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河市立人学校校长马建国同志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

日期:2025-07-10 09:09 来源:漠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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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和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漠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53月至5月,马建国同志20229以来担任立人学校校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马建国同志任职期间,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民生保障和改善、履行校长职责等方面,能够较好地履行经济责任。在本次审计范围内,未发现马建国同志本人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本次审计也发现,马建国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民生保障和改善经济风险防范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建议

1.食堂菜单、食品留样记录、菜品销货清单不一致。

2.未将政府采购项目及金额列入年初预算。

3.批量购进图书未进固定资产。

4.未经财政批准出借固定资产。

5.固定资产应报废未报废。

6.超面积缴纳取暖费。

7.未按合同约定进行付款,在项目验收前提前支付尾款。

8.超范围核销出差伙食补助。

9.未经机构编制工作动议,私自增设内设机构。

10.未经审批2人长期借调至上级部门。

、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务内控与预算管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完善预算编制机制将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需求纳入年初预算,提前谋划重大项目。规范资金支付流程加强合同履约管理,明确“先验收后付款”原则,杜绝超进度支付。

(二)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堵塞廉政与安全漏洞学习固定资产分类管理相关细则,明确批量购入图书等物品的资产入账标准,杜绝账实不符对待报废资产按程序报批,限时完成清理。强化食堂安全与廉政监管实行“采购-留样-菜单”三单备案,每日核对,定期公开采购数据,防范食品安全与资金挪用风险。

(三)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深化责任主体意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如有工作需要调整及时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提出机构编制工作动议。对借调人员限期清退回校或补办审批手续,严禁变相突破编制限制。组织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漠河市借调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问题后,被审计单位已采纳审计意见建议积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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