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民发〔2024〕7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着力构建和完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经养老机构自愿申报,我局参照养老服务机构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要求进行评估,现将具备照护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2日(共7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漠河市民政局实名反映,以便核查,确保公平公正。联系人:张迪;联系电话:0457-2883757。
漠河市民政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