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问题十五:2024年1-8月,在线监测即时有效传输率为78.9%,与生态环境部95%考核要求差距较大,其中,顺心和谐热力有限公司、美林嘉苑物业有限公司两家供热企业,2024年第一季度在线监测即时有效传输率低于50%。
二、整改目标:每月即时有效传输率高于省考核目标95%以上。北极镇、兴安镇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1.安排专人负责即时有效传输率考核工作,定期调度各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传输数据,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每月传输率达省目标。
2.在每年供暖和停暖期间,提高各企业工况标记的准确率。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帮扶监督力度,确保企业故障维修,设备更新及时。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通过组织在线监测有效数据传输率问题答疑、培训和现场帮扶指导,自9月份以来我市6家企业在线有效传输率平均值达到95%以上。
五、公示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年3月7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漠河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漠河生态环境局代)
七、受理电话:04572883232
八、受理地址:漠河市西林吉镇人民路183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漠河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漠河生态环境局代)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漠河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