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问题整改公示

日期:2025-02-24 09:58 来源:漠河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打印文本】

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十三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督察组随机抽查矿山18处,发现存在越界开采的矿山2处,呼玛县北山南坡外围采石场、呼玛县白银纳至胜利村Y005公路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料场,采矿许可证批复的采矿面积分别为60008000平方米,实际开采面积分别为68858594平方米,超采面积占比分别达14.7%7.4%

二、整改目标切实加强对矿山开采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

三、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加大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发生。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在市政府网站公布了举报电话、邮箱等举报渠道。召开了矿山企业业务大讲堂暨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座谈会,进一步增强矿山企业法治意识。建立了自然资源执法三级巡查共同监管机制。

五、公示时间:2025224日至37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漠河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漠河生态环境局代)

七、受理电话:0457-2883232

八、受理地址:漠河市西林吉镇人民路183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漠河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漠河生态环境局代)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漠河市人民政府

202422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扫一扫·打开微信公众号
X

您即将访问非政府网站链接,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