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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问题整改公示

日期:2025-02-24 09:52 来源:漠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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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6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202212月,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加格达奇区在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污水管网评估中被指出56处缺陷管段应立即处理,截至督察进驻时尚有30处未完成整改,其中漠河市18处、加格达奇区12处。

二、整改目标完成30处污水缺陷管段整改任务,制定长效管护机制。

三、整改措施1.漠河市建立18处污水管网缺陷点位清单,完成修复整改工作。

2.漠河市完成27处缺陷管段排查工作,形成排查工作报告,制定长效管护机制。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已完成漠河市18处污水管网缺陷点位疏通工作,并建立整改台账

2.我市对27处缺陷管段进行重新排查,并制定污水管网管护机制

五、公示时间:2025224日至202537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漠河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漠河生态环境局代)

七、受理电话:0457-2883232

八、受理地址:漠河市西林吉镇人民路183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漠河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漠河生态环境局代)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漠河市人民政府

202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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