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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河市医疗保障局

  • 机关简介
  • 领导介绍
  • 内设机构

漠河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地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落实。

3、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积极落实医保录准入相关工作。

5、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完成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工作。

6、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8、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具体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9、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陈雷
    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医疗保障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男,汉族,1978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 周晓源
    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分管待遇保障、规划财务和法规工作、协助局长抓好医保服务中心、信访工作及职工培训工作
    女,汉族,1978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 裴志艳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
    主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协助局长抓好宣传工作
    女,汉族,1980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 综合办公室

    办公电话2828280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调研、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合作交流等工作。组织拟订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人事管理、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安全防火等工作。

    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按照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积极落实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执行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负责指导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业务。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完善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制度。

    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息披露制度与信用评价体系。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防控和基金内部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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