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发布日期:2023-12-08 来源:漠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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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有关社会保险(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下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承办有关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二)负责组织、稽核、指导有关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账户管理、个人权益记录、缴费申报、关系转移、待遇核定与支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信息收集比对等业务。

(三)负责对参保人员(离退休人员)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

(四)参与编制有关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及有关社会保险待遇支付计划,参与编制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汇总有关社会保险基金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指导、稽核、市经办机构有关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承担图强、阿木尔有关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五)负责有关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制度,核查参保单位申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防止和追缴冒领社会保险待遇,对有关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进行内部监督。

(六)负责制定有关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规范,组织实施有关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工作。

(七)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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