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研究提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
(二)负责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规划、计划以及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指导各地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门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规范、指导、监督“流程再造”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建设管理全市“互联网+监管”系统。
(六)负责组织推进全市政务大数据建设,制定全市政务数据资源标准,推动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开放应用。
(七)负责组织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规范,推进漠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
(八)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对政务服务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九)负责受理、调查、转办、交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有关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十)负责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核各有关部门履行服务保障职责情况。
(十一)负责构建全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十二)承担漠河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