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漠河旅游民宿提升计划(2025-2028)》《新时代漠河旅游民宿高质量振兴发展十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与部门:
结合上级政策调整和我市民宿产业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漠河旅游民宿提升计划(2025-2028)><新时代漠河旅游民宿高质量振兴发展十条>的通知》(漠政办〔2025〕25号)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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