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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00000/2026-00781
  •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漠政办〔2026〕19号
  • 2026-09-28
  • 2026-09-29
  • 现行有效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29 来源: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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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与部门:

为深入落实国家及省、地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统一。根据《大兴安岭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大司发〔2026〕7号)和《漠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漠政办〔2026〕18号)有关精神,对2026年8月1日前现行有效的4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保留39件、废止8件、修改0件。

附件:

附件1+保留的漠河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汇总+-+副本

附件2+修改的漠河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汇总

附件3+废止的漠河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汇总+-+副本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28日

关联稿件:

终审:

复审:

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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