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各项工作,经漠河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及重点任务明确,请各成员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共同抓好落实,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分工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制定下发相关文件,完成职能范围内有关工作。
市发改局:项目立项审批等相关工作。
市商务局: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推进合作项目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络,起草相关文件、制度、政策等。督促各相关部门及时落实项目落地的相关工作。就拓展战略合作内容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与上级财政对接,做好专项资金拨付、监管等工作。协助领导小组为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市住建局:负责行动中项目建设过程安全、质量等监管相关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行动中交通物流、冷链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有效发挥指导职能,引导农民调整种、养殖结构,提供科学种植养殖方案,从源头上抓好我市农畜产品的种、养殖管理。发挥监管职能,做好农产品、畜牧产品优质保障工作,为漠河特色农畜产品上行开辟绿色通道。结合乡村振兴完成县域建设行动相关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优化消费环境,负责解决消费者消费纠纷、举报投诉处理等相关事宜,配合此项行动市场监管相关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加强与电商、物流、商贸企业合作,加大电子商务、商务发展等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农村青年、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创业就业能力,培育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同步引进相应商务人才。
邮政公司漠河分公司:发挥好自身行业优势,整合调动服务资源,负责为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做好布点工作,为项目畅通绿色通道,确保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得到解决,协助物流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助县级配送中心和乡镇配送网点的选址、审批等相关事宜。
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发挥舆论宣传引导的作用,围绕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的开展,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全力宣传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大力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各镇人民政府:成立组织机构,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全力配合市领导小组做好各项工作,重点做好乡镇服务点选点,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推广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本辖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全面推进工作。
二、重点任务
(一)补齐漠河市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1.完善漠河市商业设施。加强漠河市消费商圈建设工程,发展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优势特色产业,促进漠河市产业转型发展。推进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服务等产业设施建设升级,促进漠河市商圈扩容升级改造。提升漠河市商业购物中心、阿木尔综合市场等商业综合体交互便捷性,推动功能业态互动互补,持续培育人气商气。推动丰富业态,改造提升周边环境。促进零售实体业创新转型,培育新零售企业、品牌连锁便利店。推进市商业设施建设,培育夜间经济示范区,打造消费集聚区。支持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改造漠河市购物中心、综合商贸中心、大型连锁商超等商业设施,丰富购物、餐饮、娱乐、休闲、健身、教育、亲子等业态,提升商旅文融合消费场景。新建及改造漠河市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完善标准化的仓储、快递分拣仓、冷库等设施,引入城乡配送、快递分拣、冷链等经营业态,满足统仓共配要求,提升物流(配送中心)服务功能、辐射能力,打造漠河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核心枢纽。(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大队)
2.升级镇级商贸中心。商贸流通企业参与镇街商贸中心项目建设,通过自建、改造、合作等方式,建设改造图强镇、阿木尔镇、兴安镇、北极镇、古莲镇商贸中心,推动商品零售、餐饮、娱乐、美容美发、维修、亲子、健身、教育、电商等业态融合。配建宾馆酒店、邮政网点、金融网点、固定停车场等商业及配套设施,优化生活服务供给,改善乡镇消费环境。引导镇街商贸中心向周边农村直营店、加盟店拓展服务,满足农村便利消费的需求。(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商联)
3.改造农村商业网点。鼓励支持电商、物流、连锁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特许加盟、联营联销、供应链赋能等方式,改造提升现有夫妻店、小卖部等传统网点,发展新型乡村连锁便利店,为农民提供日用生活必需品、基本农资等商品购买以及电商、快递收发、生活缴费、农产品上行、涉农信息等服务,满足农民便利消费、就近销售需求。鼓励和支持流通企业建设综合服务站点,并与乡村便利店寄递收发等功能融合、实现服务共享。(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邮政公司漠河分公司)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1.健全物流配送网络。发展城乡物流共同配送,加快农村交通、邮政、供销、快递等物流系统融合发展,整合站点和运输网络,统筹配送线路和物流时效,开展“定时、定点、定线”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推进农资、农机、日用工业品配送下乡,发展农产品产地到销地直销和配送,畅通城乡双向物流渠道,有效畅通乡村物流“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的问题,提高农村物流服务水平。集中打造标准化物流配送中心,利用城区物流中心及乡镇和村级服务网点,城乡配送车辆,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将各品牌快递寄递件进行统一分拣、运输、配送、揽件。支持邮政等物流企业利用村委会或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村级公共服务网点。构建以漠河市城区公共配送中心、镇街配送节点、村级公共服务点为支撑的城乡三级物流配送网络,建设高效、便捷、有序、通畅、完备的城乡物流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邮政公司漠河分公司)
2.实施物流统仓共配。支持邮政、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实现统一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建立完善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规范和运营机制。在整合全区城乡电商快递基础上,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推动物流快递统仓共配。支持在漠河市各镇建设一批兼具货运物流、邮政快递、供销、电商、农产品销售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物流综合服务节点,推动“快递进村”降本增效。(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商务局、邮政公司漠河分公司)
3.加快补齐冷链设施。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及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补齐冷链物流建设短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规模适度的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逐步提升农产品贮藏保鲜和商品化处理能力。加强设施改造提升,促进冷链物流与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深度融合、集群式发展。进一步加快漠河市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进度,搭建市镇冷链物流骨干网框架。支持引导生鲜电商、邮政、快递企业因地制宜建设前置仓、分拨仓,配置冷藏和低温配送设备。(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商务局、邮政公司漠河分公司)
4.促进物流信息互通。搭建物流配送信息服务平台,促进物流信息互通、数据互联、利益共享,提升漠河市物流分拣、配送能力和信息服务水平,形成智慧物流设施体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商务局、邮政公司漠河分公司)
(三)改善优化漠河市县域消费渠道
1.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发挥电商线上营销优势,加强农村电商市场主体培育和营销平台打造。强化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统筹能力,为电商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运营公司等主体提供市场开拓、资源对接、业务指导等服务,提升漠河市各镇、村屯电商应用水平。实施“数商兴农”,开展农产品电商对接活动,推动电商平台与农产品企业在产销对接、品牌创建推介等方面深入合作,逐步扩大农产品电商销售规模,全面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培育一批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加强部门协同、资源整合,鼓励农村电商服务站点、村邮站、供销社等多站合一、服务共享。(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邮政公司漠河分公司)
2.探索商贸流通新模式。支持商贸流通企业采取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推进运营,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探索以产定销、以销定产等多种生产模式和参股分红等多重分配模式,把更多电商发展红利留给当地农民。推动物流资源整合,支持农产品产地发展“电商+产地仓+快递物流”等下乡进村末端物流共同配送模式,提高农村物流网络连通率和覆盖率,促进农村商贸流通降本增效。(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邮政公司漠河分公司)
3.支持大型企业开展供应链赋能。鼓励电商、邮政、快递和商贸流通企业以漠河市为重点,延伸供应链,推广应用新型交易模式。鼓励重点商贸物流企业打造为批发市场提供的统仓共配模式、商业连锁企业的共同配送模式、区域物流中心集中配送模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邮政公司漠河分公司)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1.提高农产品规模化组织化水平。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特色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提高农产品集约化生产水平。持续开展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加强产地品牌培育和公共品牌塑造,推进“一村一品”“一品一标”打造,不断扩大漠河市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着力提高集体经济规范化程度。(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绿产中心、市发改局、各镇人民政府)
2.加强农业品牌培育。深入推进绿色农产品品牌战略,大力发展农产品品牌认证,打造特色优势品牌。做大做强品牌经营主体,通过生产、加工、存储、流通、销售各环节数字化监管,多层次、多渠道、多维度加大推广力度。鼓励品牌农产品企业与电商平台合作,开设电商线上平台,拓宽品牌宣传渠道。(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绿产中心、市发改局、各镇人民政府)
3.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结合漠河市生态旅游、文化、特色产业等资源,参加绿博会、哈洽会等形式多样产销对接活动,推动对接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倾斜。鼓励龙头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拓宽销路,依托特色农产品电商平台,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绿产中心、市发改局、各镇人民政府)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1.优化农村市场消费品供给。鼓励漠河市商业企业、零售网点与品牌生产厂商合作,加大耐用消费品投放,加强售后维修网点建设。加强大数据分析,引导和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和电商平台增加适合农村市场的优质商品和服务。支持商业企业、零售网点与品牌生产厂商合作,深入乡镇开展品质商品巡展和专场促销活动,促进大家电、家居、汽车、智能手机、清洁能源器具等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提振农村大宗消费、重点消费,积极引进耐用消费品售后维修服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
2.优化农村生活服务供给。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加快建立完善城乡协调发展的生活服务网络。依托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等场所,提供餐饮、亲子、洗浴、教育、健身等服务。利用村民活动中心、夫妻店等场所,提供理发、维修、废旧物资回收、收发快递等便民服务。支持快递在乡镇商贸中心开设快递收投服务点。鼓励居民生活服务业企业布局区域商业,延伸服务网络,扩大有效供给,提升服务品质,缩小城乡居民服务消费差距。(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邮政公司漠河分公司、各镇人民政府)
3.提升区域文旅服务功能。提升漠河市县域文旅服务功能,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发挥漠河市商旅结合的品牌优势,重点培育以生态旅游新业态,促进漠河市旅游业向休闲度假与养生综合型转变。(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有关要求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与协调办日常工作对接,成员单位定期向协调办报送有关工作进展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协调机制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和建议,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共同推进我市县域商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