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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河市林业和草原局

  • 机关简介
  • 领导介绍
  • 内设机构

漠河市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地委和市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相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负责市级自然保护地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按照权限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方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业产品质量监督,落实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级、省级、地级和市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审核并申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落实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一)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二)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特色自然保护地体系。

  • 张海军
    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主持林草局全面工作。
    基本信息:男,汉族,1969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 高翔
    林草局副局长
    主要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主抓野生动物保护、安全生产、防火,联系北三局防火办,协助书记管理财务、项目谋划(主要是前期施工和验收)和数据中心
    基本信息:男,汉族,1982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 王胜男
    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营林生产、森林抚育、病防、绿化、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等,协助书记抓创城,协助林长制工作
    基本信息:女,汉族,1984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 漠河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办公电话:0457-2885399

    机构职责: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林草综合执法等工作,将森林、林木、林地、草原、林木种子、苗木、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有害生物检疫监督、木材加工及运输等分散在市级林草部门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剥离,统一由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集中行使,专司执法职责,以林业和草原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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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漠河市林木种苗培育中心

    办公电话:0457-2885399

    机构职责:负责林木、草种良种选育、培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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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漠河市林草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457-2885399

    机构职责:负责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林草种苗、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林草产业技术服务保障和生态建设成效评估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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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森林培育和生态修复股(市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7-2885399

    机构职责:承担森林、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负责生态建设和补偿工作。制定造林、抚育、补植补造等森林培育生产项目规划、技术规程、验收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林业调查设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退耕还林工作,承担市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人工造林、补植补造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义务植树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负责林业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防沙治沙相关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监督林业和草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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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管理股(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7-2885399

    机构职责:制定林业和草原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林场林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制定并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管理全市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承担公益林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监督管理木材经营、加工、销售活动。负责破坏林业和草原资源、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地和种质资源行政案件的稽查和督办。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和木材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监督森林资源管护工作。起草陆生野生动植物管理规程和地方标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濒危陆生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并落实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全市各类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级、省级、地级、市级项目和资金,并提出资金安排建议,申报、审核规划内投资项目。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生产成本核算工作。负责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生态补偿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开展林业和草原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有关协定、协议和议定书的工作。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及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起草林业和草原局重要文件文稿,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局安全、信访、政务公开、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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