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457-288660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14:00-17:00)
办公地点:漠河市西林吉镇中华路38号旅游大厦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经营开发与管理人才建设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体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广播电视领域和旅游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文体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市文体、广播电视领域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和规划,监管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三)管理全市各类展览、演出、比赛和交流的重大文体活动;指导、监督重点文体、广播电视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指导协调重要文体和旅游推广的节庆、赛事活动,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研究、弘扬和振兴。
(八)指导全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节目、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规范和行业监管、审查,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推进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九)指导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文化、文物、体育、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办理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开展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领域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宣传和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十一)依法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文化娱乐、互联网、文化市场的行政许可,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广播电视机构进行管理。
(十二)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三)指导全市文物、博物的业务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对本市的考古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宣传工作,负责各级文化遗产申报、监管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确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十四)负责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领域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及相关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上报推广。
(十六)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负责推行国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及群众体育的发展。
(十七)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及群众体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八)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体育彩票管理。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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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负责制定全市广播影视、体育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卫星直播设施、电影放映等广播电影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全民体质监测;指导和推动全市学校体育、职工体育、群众体育以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协助有关部门组队参加各类体育比赛;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负责全市体育彩票管理;负责职责内各项工作的动态统计。
办公电话:0457-2886615
机构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导游队伍,组织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组织实施国家、省、地有关旅游服务标准;负责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及其宣传推广;做好旅游产业综合改革与发展的实施工作,做好旅行社(分社)设立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复核工作;负责全市星级宾馆及家庭宾馆的等级评定的申报、推荐及复核工作;负责全市旅游景区等级评定申报、推荐及复核工作;开展旅游招商引资;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旅游产品的宣传促销工作;负责职责内各项工作的动态统计。
办公电话:0457-2886617
机构职责:指导和管理全市文化馆、美术馆、女子军乐团、图书馆、纪念馆、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图书馆、纪念馆、文化馆、美术馆、文化站和村级综合文化场所规范化、常态化达标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市文物、博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与发展利用等工作;负责文化娱乐、互联网、文化市场的行政许可;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各类事业性文化、艺术展览、演出、比赛和交流活动;指导和管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工作;做好各类事业性文化、艺术相关行政许可或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对从事演艺活动的非营利性民办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管;负责职责内各项工作的动态统计。
办公电话:0457-2886609
机构职责:负责管理、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事务;负责组织拟订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发展战略规划,起草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机关党建、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信息化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称初审、岗位资格认证初审、社会保障、工资福利等事宜;监督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学习、教育培训、考绩、考勤管理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预算及内部统计等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经营开发与管理人才建培训规划;研究和推进本系统有关管理体制的改革;做好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聘用与考绩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绩效评估工作;负责职责内各项工作的动态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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