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漠河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与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强化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推进全市学前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漠河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性质
漠河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是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致力于研究学前教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议事协调机构。
二、组织架构
学前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市编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妇联、市公安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关工委。
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教育局局长担任,委员由上述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
三、主要职能
(一)推动和督促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审议市学前教育发展方面的相关政策和工作规划。
(三)研究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并进行决策。
(四)协调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指导和监督各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职责,促进学前教育科学、稳步和可持续发展。
(五)定期通报学前教育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学前教育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召集临时会议,根据议题内容可邀请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外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二)联席会议实行分工负责的原则,确定相关工作的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推动落实,相关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三)联席会议的决议要形成会议纪要,经联席会议主任审阅后印发至有关部门贯彻落实。
附件:1.漠河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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