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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漠河市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鉴定及安置工作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 漠政办〔2023〕42号
  • 2023-10-08
  • 2023-10-08
  • 现行有效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漠河市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鉴定及安置工作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9 来源: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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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与部门

为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全面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落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漠河市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鉴定及安置工作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任:张平伟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主任:王冬华市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洪秋市教育局局长

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唐永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樊秀芳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员: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负责人

市幼儿教育中心教师

高彩霞市残疾人联合会科员

李铁栋市人民医院医师

蒋春凯市教育局科员

韩桂艳市高级中学教师

漠河市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鉴定及安置工作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漠河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漠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负责人刘浩担任。

二、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开展特殊教育政策研究,贯彻落实国家、省、地、市残疾人教育工作部署

(二)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基本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提出教育安置建议。

(三)为残疾儿童少年的矫治与康复、教育、就业安置等问题提供咨询和个性化指导。

(四)协调处理可能发生的残疾少年儿童在入学、转学工作中出现的疑难、争议等问题。

(五)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教师培训等工作。

三、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市教育局

1.组织好市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鉴定及安置工作专家委员会评估、咨询等工作

2.协调组织教育心理专家参加残疾儿童少年的评估、咨询等工作

3.根据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鉴定及安置工作专家委员会的评估结果和提出的入学、转学建议,综合考虑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残疾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意愿,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转学安排作出决定。

(二)市卫生健康

协调、组织医学专家参加残疾儿童少年的评估、咨询等工作。

(三)市民政局

1.协调、组织社会工作专家参加残疾儿童少年的评估、咨询等工作

2.协助市教育局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评估、咨询和就学安置工作。

(四)市残联

1.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统计录入、建档造册,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相关数据和情况

2.协助市教育局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评估、咨询和就学安置工作。

(五)市人社局

协调残疾儿童少年教师的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六)市财政局

研究和制定漠河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标准。

漠河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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