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全体市民: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铭记“九·一八”事变,以史为鉴,勿忘国耻,警钟长鸣,复兴中华,使广大市民不断提高国防观念和增强防空防灾意识。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我市将于2023年9月18日在市区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鸣放。请市区广大市民保持平稳心态,听到警报信号后不要恐慌,保持鸣放期间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防空警
报鸣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鸣放时间:2023年9月18日上午9:00—9:15。
二、鸣放标准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长鸣一长声,时间为3分钟。
三次警报即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鸣放时每次间隔时间为1分钟。以上警报信号均按一个周期试鸣。
漠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2日